执行人 恒驰新能源汽车研究院单日3次被列为被执行人,执行第三人合计216.29万元 2023-03-05 乐居财经询 8同年22日,天津泰达恒驰新能源汽车研究院(厦门)母母公司新增三则被列入被手执行者人通告,案号分别为(2022)沪0117手执4506号、(2022)沪0117手执4505号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